权威解读:开启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新篇章(2)
有力的统筹协调、科学的制度规则是数字政府建设整体协同推进的重要条件。《指导意见》从党的领导、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配套的制度规则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提出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数字化建设是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必须高位推动、全面统筹。《指导意见》提出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三是以构建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作为机制创新的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实质是数字化与政府改革的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应用与政府改革在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指导意见》部署了四项任务落实制度规则体系建设。以数字化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求将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创新管理机制方面,要求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过程,鼓励和规范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法律法规方面,要求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标准规范方面,提出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标准推广执行力度,研究设立全国数字政府标准化组织。
(二)改革引领、注重效能,提升政府履职服务能力。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举措,切实提升政府履职服务能力,以数字化转型打造适应数字时代的政府治理体系才是目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改革引领、整体协同的原则,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一是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低迷,新冠肺炎疫情流行让我们面临的局势更加严峻,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指导意见》要求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并提出加强经济数据整合、汇聚、治理,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预警,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三项举措,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保持经济健康稳定运行赋能。
二是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其关键在于既要放得下,又要管得住。《指导意见》提出运用数字技术支持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以一体化在线监管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以新型监管技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数字化治理能力,推动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