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奋力开创数字政府新局面引领驱动数字中国新发展(2)
数字政府建设是构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数字政府通过数字化手段管理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公职人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另一方面,数字政府着力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与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
数字政府建设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充分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途径。数字政府是数字技术革命时代政府治理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建设好数字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数据治理能力,是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增强的重要体现。按照《指导意见》体系化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夯实经济社会数据资源底座基础,能够有效平衡效率与公平、发展与稳定等关系,强力支撑市场要素高质高效流动,提振经济发展新动能。
数字政府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保障。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全方位、系统性变革,能够提供更加智慧精准的政务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进一步实现数字便民惠民,加快弥合“数字鸿沟”,让人民群众在数字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数字政府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统筹协调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多行业,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持续强化平台支撑和技术应用,推动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建成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接诉即办”等服务创新模式不断涌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异地可办”“跨区通办”渐成趋势,“掌上办”“指尖办”逐步成为政务服务标配;“行程卡”“健康码”等应用在数字抗疫中发挥重要作用;电子政务在线服务指数跃升至全球第9位。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基本实现“网络通、数据通”的阶段性目标。建成全国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响应机制日趋完善。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国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的集中体现,《指导意见》在系统回答了数字政府为谁而建、怎么建、如何建等问题的基础上,又面向“十四五”时期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统筹部署,提出了与新时代治国理政相适应的新内涵与新要求。
(一)准确理解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的丰富内涵。
新时代赋予了数字政府建设新的内涵。《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建设法治、廉洁、服务型的现代政府为目标,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揭示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绩的最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