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AI开处方等乱象频现在线接诊25万人次的医生可靠吗(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7-08 08:37:06
浏览

  邓勇认为,这些标准更具可操作性,且赋予了医生更多专业权限,进一步明确了服务边界、监管边界,有利于互联网诊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对于线上诊疗的质量监管是否与线下诊疗相一致,细则给出了肯定答案:要求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将互联网诊疗纳入整体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对于没处方也能买处方药,细则严禁“先药后方”: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这一点在邓勇看来,尤其值得肯定,“符合目前互联网诊疗‘回归严肃医疗’的主旋律,有助于将行业发展引回‘保障人民健康福祉’的正轨”。

  他同时指出,要让“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的规定落到实处,必须考虑多重因素,比如应明确人工智能等主体的地位,“虽然我们将其称作人工智能,但它和部分助理医师一样,都是没有获得处方权的主体,目前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还存在不足,处罚对象局限于‘人员’。后续修改时应该考虑到人工智能等主体的特殊性,对仅由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的,应当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一样,直接追究医疗机构的责任”。

  邓勇认为还应明确责任承担规则。“目前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与医师之间的权责依然通过合同调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多点执业的医师来讲,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医疗机构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合同约定‘出具处方不当造成损害的,在医疗机构赔偿后应主要由医师负担’,那么医疗机构就实质上规避了损害责任的赔偿风险,这有违权利与责任应当对等的原则。”

  完善药品追溯体系也不可或缺。邓勇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处方源真伪的审核,对处方源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完善关于处方源的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二维码识别功能做好在线处方的审查工作。同时完整保留交易记录和交易证据,确保监管能够追根溯源。

  (文中在线问诊者均为化名)


(责编:赵竹青、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