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4)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立即对原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经公平竞争审查、相关部门联合会签后,重新出台了新文件,消除不良影响。调整了所在单位公平竞争领导小组,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七、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年3月30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2月19日,当事人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时期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9〕29号),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及下列能力情况,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共保体统一承保我省住建安责险项目”“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环节把是否按规定参保住建安责险作为一项重点的检查内容”。2019年6月18日,当事人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于同年7月12日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2019年8月1日,对此次入围该省住建安责险共保体(复评)中标候选人的12家保险机构进行公示。2019年9月30日,当事人指导上述12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有效期为3年的《共保协议》。在执行共保体统一承保该省住建安责险过程中,当事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环节,把是否按规定参保住建安责险作为一项重点的检查内容,督促做到应保尽保。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行政机关,印发文件要求确定共保体,统一承保该省住建安责险项目,剥夺了建筑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公司的权利,排除、限制了住建安责险共保体之外其他具有合格专业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该省安责险市场进行公平竞争的机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高度重视,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当事人于2022年9月23日印发《关于完善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建建〔2022〕197号),要求从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按新模式推行住建安责险。该《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不再通过统一招标确定该省住建安责险共保体,只要符合国家、该省安责险相关政策文件和银保监部门对安责险承保机构专业资质和服务能力要求的保险机构均可在该省开展住建安责险业务;施工企业也可以自愿选择符合专业资质和服务能力要求的承保机构进行投保。
八、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益阳市安化县卫生健康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年3月30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化县卫生健康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