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执行不顺畅 合肥首批导盲犬出行陷尴尬(3)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28 0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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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障人士生活不便需要服务犬的照顾,公共场所与公交工具应对残障人士及其所带服务犬给予与健康公民一致的平等对待。”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提出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可以参照国外的先进做法,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允许残障人士携带导盲犬等服务犬乘坐公交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赵皖平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关解释,或者考虑在发达城市试行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残障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当盲人携带导盲犬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遇阻后,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但是由于盲人受到身体限制,维权所需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在立法上,不仅要从盲人的角度出发,保障他们无障碍出行的需要,还应当明确责任,细化违法处罚措施,倒逼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能加设门槛,拒绝导盲犬通行。

  临近采访尾声,岳雷带着芬丽回家了。脱下“工作服”,芬丽像孩子一样贴着岳雷的腿,摇着尾巴撒娇,期盼能有饼干奖励。

  “它们就像我们的‘孩子’,也是我们的‘眼睛’,希望社会能多了解它们,接受它们。”岳雷说。

  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