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影响孩子上学?专家: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要科学度量(3)
分数有高低,但是影响就业的说法并不正确。只能说有些“好”的工作,只有信用分及格者才有资格申请,而信用分低者有可能被拒之门外。当然,个人的什么行为记录会被认定为该被联合惩戒的“失信”,是经过合法合规检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发布的《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是经过合规性审查的,有法律依据。
关于提问的“刷分”“铲分”的问题,这个是违法的,而且该算是严重违法。
焦点3
失信惩戒机制下一步要完善举报证据链及辅导
现行地方信用信息建设方面,有人认为个人信用分尚不成熟,也有人提出,存在征信与信用概念混淆等问题,同时在信息保护、过度使用等方面也被认为存在挑战。未来,我们应该如何推动地方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尹振涛:目前关于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实际上只有一个《征信业管理条例》,是关于征信、是跟金融有关的,口径是很窄的。而各地搞的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是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只是部门的规章或者各地政府推出的,事实上是没有上位法进行约束的;与此同时,我们有一个关于个人数据安全和隐私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事实上说得非常清楚,我们在使用任何人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事实上应该征得每个信息主体的确认,并获得授权来采集相关信息。
从各地推行的信用体系建设来讲,其实还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个人支持要建设一个诚信社会,对一些不诚信不守信的行为要进行一定的约束,而这些约束要考虑清楚,不能打击面太广,甚至影响到子女上学。
林钧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是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进行的,目前第一个规划快要结束了,应该编制这个领域的十四五规划。以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举例,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走出去了两步,一是黑名单系统建设;二是政府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建设。下一步建设的推进方向就该是“治理型”的市场联防机制建设了。
再有,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黑名单公示制度能永远使用吗?国外没有黑名单公示这种形式,因为他们有《个人破产法》,这法对破产个人的很多管制要求,与我国现行的政府联合惩戒措施相同,但同时也给予许多法律救济。《个人破产法》会终结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全国人大宜早日将该法的立法列入规划。
失信惩戒下一步要加强“市场联防”,让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应用更深入,形成失信惩戒的“天罗地网”,进而让失信惩戒更具柔韧性和高效率,完善举报证据链及辅导和设计新型诚信教育工程等方面都会得到加强。
B06-B07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