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做局“围猎”:背上“套路贷”抵押变卖房子(2)
直到今天,张光兴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签下那些文件的,他最后也没有拿到公证书,更搞不清楚经公证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约定了什么内容。后来据媒体报道,类似案件中有些老人,在公证程序进行期间,甚至不记得见没见着公证员。
程序完成后,张光兴被新元公司告知,他抵押的房产可以从放贷人那里借出300万元,这笔钱将用于购买新元公司的保健品800公斤。老人表示,新元公司当时承诺每个月给他6万元“回购款”,一年之后全额返还300万元本金,贷款产生的每个月9万元利息,也由新元公司来还。
此后每个月1日,说好的6万元都会按时打到老人银行账户,打款人是新元公司。银行流水明细单显示,新元公司也的确将利息打到了债权人的账户上。
张光兴也琢磨过,“房子市值将近600万元,却只贷了300万元,是不是有点不合算?”后来,他对当时的收益情况很满意,于是又将自己的80万元存款投入新元公司。
2017年3月,张光兴被放贷人劝说,到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再次签下自己的名字,借贷100万元。
在相隔4个月的两份经公证的债权文书上,债权人是两个不同的人。为这两次借贷进行信用担保的人名叫杨世军,他分别收取了9万元、13万元的担保费。
对张光兴这样的老人来说,公证处这3个字,有着特别的公信力。可用齐正的话说,他接触的“以房养老骗局”“套路贷”相关案件,大多都会使用把老人领到公证处签字的方式。
抵押房子的老人,借来的钱除了注入保健品公司,还投资五花八门的信托基金、理财产品。“这些人利用了公证处的公信力,削弱老人的防备意识,因为老人认为公证处就代表着公正。”齐正说,“但有些公证员,跟小贷公司的人特别熟。”
张光兴还没有来得及看账户,他借来的钱就直接转给了新元公司。此后,张光兴在7个月里收到两笔“投资”的“收益”,累计44万元。新元公司在7个月里累计帮张光兴还款72万元。
齐正后来帮张光兴算了算,新元公司给老人的这些“收益”,不足以弥补张光兴投入的80万元,也不足以弥补后来陆续产生的“房租、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用、保险公司保全房产的保函费用”。
更何况,就算房子回来了,老人还背着400万元的债呢。
钱没了,老房子也对他关上了门
危机在2017年7月开始显现,用齐正的话说,当时,新元公司“资金链断了”。
在这位律师看来,新元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庞氏骗局”,“利用新投资者的钱,给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而王淑芳“只有忽悠的本事,没有真正经营的本事”,资金链断裂是迟早的事。
“新元公司的贷款部门,本质上是多个小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和非法职业放贷人组成的。套进来的人越多,利息也越滚越多,王淑芳的融资成本也就越来越高,这是不可持续的。”齐正向记者解释。
那个7月,包括张光兴在内,许多“投资者”都没有收到新元公司打来的“回购款”,该给借贷公司的钱也没有到账。这些抵押房产借贷的人,开始陆续接到催款电话。他们找新元公司催问,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答复,钱也要不回来。最后,不少人选择报案。
一个月后,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警方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张光兴必须自己面对400万元债务和借款不断产生的利息,就连他那800公斤保健品,因为没有搬回家,似乎“也打水漂了”。
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逮捕还不到一个月,张光兴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当初为他做担保借钱的杨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