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做局“围猎”:背上“套路贷”抵押变卖房子(3)
杨世军与张光兴的两位债权人签下债权转让合同,如今成为张光兴唯一的债主。在杨世军眼中,事情很简单,就是张光兴跟他借钱投资,失败后还不上钱了。
在熟人眼中一辈子老实、本分的张光兴开始琢磨卖房还债。作为退休干部,他张罗卖房手续时惊动了老干部局。局里的人一听这事儿,都说他“肯定是被骗了”“这么大岁数他贷什么款?不可能”。当时,刘曙光去加拿大探望女儿,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张光兴没卖成。等老太太回国,一听卖房,立刻就否决了。
几个月后,杨世军再次出现时,张光兴的名字,已经从自家房产证上消失了。
老两口这才弄明白,自己当初在公证处签下的文件里,包含了一份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代我们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产权转移、过户事宜等”。委托人是刘曙光和张光兴,受托人正是杨世军。
在老两口不知情的情况下,杨世军已经把房子以400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丁明的人,低于市场价约200万元。齐正给记者展示了另一份文件的复印件,上面显示,丁明在“买”下这套房子之后,又将其抵押给杨世军。
去年12月,张光兴与被告丁明、第三人杨世军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在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法庭正式开庭审理。丁明出庭并承认,自己并没有真的拿钱买这套房子,只是因为拥有北京户口,替杨世军挂了个名。房子真正的拥有者,还是杨世军。
也是杨世军敲开了张光兴的房门,要求两位老人离开“自己”的家。
扯皮的过程,张光兴已经不太记得,只记得杨世军带来的人“很讲究,只说话,不动手”。
老两口报警了,但民警看了房产证上的名字,无可奈何。双方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最后民警只能说:“你们这是经济纠纷,得通过法院来解决。”
“收房”的人拿着房产证,叫来开锁公司,直接给房门换了锁。这处8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张光兴和刘曙光老两口一人占了一间,杨世军带着另一个陌生人在客厅住下了。
两位老人约好,不能同时出门,至少要留一个。门锁已经换了,一出去,恐怕就回不来了。他们的女儿女婿都在国外,一时赶不回来。
老人和收房人共同生活小半个月,偶尔互相冷嘲热讽几句,大多数时候相顾无言。老两口在厨房自己做饭吃,对方每天叫外卖。刘曙光发现,当初的两个债权人之一,偶尔会来给杨世军及他的同伴送饭。
与此同时,杨世军开始领人来看房子,要把房子转卖出去。从早到晚,看房的人一拨儿接着一拨儿。刘曙光要是碰见了,就凑过去提醒对方,“这房子别买,产权可有争议啊”。这话丢出去,来的人“脚后跟一旋就走了”。
这场对峙持续到2018年4月10日,那天刘曙光恰好不在,张光兴一个人守着老屋。突然间,房子的水电煤气都停了。
张光兴一紧张,忽略了老伴不在家的情况。他走出房门,进入楼道查看电表箱,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这间他住了将近30年的老房子,在他面前牢牢锁上了房门。
与张光兴处境相同的老人,近来年陆续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已经立案的包括北京中安民生的“资产养老”案、广艳彬案等。类似的案件中,老人往往经历暴力收房或被迫卖房。
在公证处签下一摞文件后,许多老人的房子就此被小贷公司控制。即便有些涉案人被依法判刑,被抵押出去的房产仍然难以追回。有着法律效力的“签名”和“公证”,成为司法部门的最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