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疫情问责”观察 免职是什么样的问责手段?(5)
不难看出,当前疫情防控中的问责有着高压态势。也是在此过程中,至少两位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基层纪委人员提到了“审慎问责”的概念。前述基层监察委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所在的地市,对多数基层干部以批评教育为主,因为这是“最需要基层干部冲锋陷阵的时候”,不能一棍子打死。
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疫情防控一环扣一环,管理中难免出现疏漏或者不足,特别是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很辛苦,问责处理一定要审慎稳妥。”他表示,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查证党员干部主观上积极努力,没有怠工推诿或者谋取私利等行为,适度容错免责或减责。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就要求客观、实事求是的问责,以免出现误伤的情况,需要平衡。尤其要避免领导意志化的倾向,也就是说,不能因为领导重视而加重处罚,或者因为社会舆情关注而加重处罚。“还是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更精准的利用执纪执法的手段,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让被处分处罚的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毛昭晖也指出,当前,各地方在针对防控期间的问责时,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多样性,有的地方很严,有的地方则会松一些。他认为,中纪委、国家监察委,或者地方上的纪委监委,应出台一个针对防控期间问责的指导性意见,使得各地可以进一步的依规监督。
《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