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大投入 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09 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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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地方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用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按规定用好均衡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等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运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创新机制,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

  按照《意见》要求分类有序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坚持智慧发展,推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赋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水平。

  此外,通知指出,要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意见》提出的完善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求,推动省、市、县人民政府围绕试点推荐主题(见附件)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并遴选部分工作基础较好、典型示范带动性强、推广价值高的试点区(可以省、市、县名义申报,以县为主)向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推荐。试点区推荐报告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内容包括试点主题、试点单位、试点内容、预期成效等。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择优遴选部分推荐试点区加强跟踪指导,并将好的经验做法纳入后续“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