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首批支持50个左右(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12 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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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提出了建设要求,主要支持省域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的重点产业。各省申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应将其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申报实施集群建设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需符合以下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产业,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此外,通知还明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采取竞争性申报的方式,并明确了申报程序:由部级下达申报指标,省级编报建设方案,部级差额考评确定,部级公开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