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掩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掩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集会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10月17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掩护
第三章 学校掩护
第四章 社会掩护
第五章 网络掩护
第六章 当局掩护
第七章 司法掩护
第八章 法令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掩护未成年人身心康健,保障未成年人正当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成长,造就有抱负、有道德、有文化、有规律的社会主义建树者和交班人,造就继续民族再起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国民。
第三条 国度保障未成年人的保留权、成长权、受掩护权、参加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诲水平、家庭状况、身心康健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四条 掩护未成年人,该当僵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惩罚涉及未成年人事项,该当切合下列要求:
(一)给以未成年人非凡、优先掩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掩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小我私家书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康健成长的纪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掩护与教诲相团结。
第五条 国度、社会、学校和家庭该当对未成年人举办抱负教诲、道德教诲、科学教诲、文化教诲、法治教诲、国度安详教诲、康健教诲、劳动教诲,增强爱国主义、集团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诲,造就爱故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抗成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溃烂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焦点代价观。
第六条 掩护未成年人,是国度构造、武装气力、政党、人民集体、企业事业单元、社会组织、城乡下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配合责任。
国度、社会、学校和家庭该当教诲和辅佐未成年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加强自我掩护的意识和本领。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包袱监护职责。
国度采纳法子指导、支持、辅佐和监视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推行监护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该当将未成年人掩护事情纳入百姓经济和社会成长筹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当局预算。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该当成立未成年人掩护事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分在各自职责范畴内做好未成年人掩护事情。协调机制详细事情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民政部分包袱,省级人民当局也可以按照当地实际环境确定由其他有关部分包袱。
第十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连系会、工会、残疾人连系会、体贴下一代事情委员会、青年连系会、学生连系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集体、有关社会组织,该当协助各级人民当局及其有关部分、人民查看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掩护事情,维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