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掩护法(3)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该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详的家庭糊口情况,实时解除激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详隐患;采纳配备儿童安详座椅、教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法则等法子,防备未成年人受到交通变乱的伤害;提高户外安详掩护意识,制止未成年人产生溺水、动物伤害等变乱。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该当按照未成年人的年数和智力成长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抉择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实思量其真实意愿。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发明未成年人身心康健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可能其他正当权益受到加害的,该当实时相识环境并采纳掩护法子;环境严重的,该当当即向公安、民政、教诲等部分陈诉。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可能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出格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关照状态,可能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本领、限制民事行为本领、患有严重熏染性疾病可能其他不适宜的人员姑且照护。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离开监护单独糊口。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按期限内不能完全推行监护职责的,该当委托具有照护本领的完全民事行为本领人代为照护;无合法来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该当综合思量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康健状况、与未成年人糊口感情上的接洽等环境,并听取有表达意愿本领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凌虐、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法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打赌等恶习;
(三)曾拒不推行可能恒久怠于推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接受被委托人的景象。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该当实时将委托照护环境书面奉告未成年人地址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住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增强和未成年人地址学校、幼儿园的相同;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接洽和交换一次,相识未成年人的糊口、进修、心理等环境,并给以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未成年人的怙恃可能其他监护人接到被委托人、住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该当实时采纳过问法子。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怙恃仳离时,该当妥善处理惩罚未成年后世的供养、教诲、看望、工业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本领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后世等方法争夺供养权。
未成年人的怙恃仳离后,不直接供养未成年后世的一方该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讯断可能调整确定的时间和方法,在不影响未成年人进修、糊口的环境下看望未成年后世,直接供养的一方该当共同,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看望权的除外。
第三章 学校掩护
第二十五条 学校该当全面贯彻国度教诲目的,僵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诲,提高教诲质量,注重造就未成年学生认知本领、相助本领、创新本领和实践本领,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成长。
学校该当成立未成年学生掩护事情制度,健全学生行为类型,造就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精采行为习惯。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该当做好保育、教诲事情,遵循幼儿身心成长纪律,实施启蒙教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德性等方面调和成长。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该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可能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该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度划定解雇、变相解雇未成年学生。
学校该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举办挂号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该当实时向教诲行政部分书面陈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