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常识产权法庭宣布2020年10件技能类常识产权典范案例(3)
【根基案情】源德盛公司是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其在全国范畴内针对制造商、销售商提起了批量专利维权诉讼。在源德盛公司诉品创公司一案中,广州常识产权法院认定品创公司系侵权产物制造商,其在已有案件认定其制造、销售行为组成侵权的环境下,仍然一连制造、销售侵权产物。思量制造行为的侵权源头性质,以及品创公司存心侵权、反复侵权的情节,讯断其遏制侵权,抵偿源德盛公司100万元。品创公司不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常识产权法庭经审理,讯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源德盛公司诉晨曦通讯部一案中,银川中院认定晨曦通讯部销售侵权产物的行为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思量到源德盛公司没有提交侵权损害数额证据,而被诉侵权产物价值低、利润薄,晨曦通讯部作为个别工商户的策划局限小,属于有证据证明侵权损失低于法定抵偿数额下限的景象,故酌情确定晨曦通讯部抵偿源德盛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源德盛公司不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常识产权法庭经审理,讯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范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常识产权法庭针对“自拍杆”“打火机”等批量维权案件,努力敦促溯源维权和诉源管理。对付作为侵权源头的出产商,加大侵权惩处力度,勉励专利权人直接针对侵权产物制造环节溯源维权;对付被诉侵权产物的零售商和利用者,脚踏实地依法确定其法令责任,有证据证明侵权损害高于法定抵偿上限可能低于法定抵偿下限的,可以在上限以上可能下限以下确定抵偿数额。
六、“二次锂离子电池”发现专利无效案
【案号】(2020)最高法知行终406、407号
【根基案情】任某某、孙某与苹果上海公司、苹果北京公司、国度常识产权局发现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两案,涉及名称为“二次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其掩护电路以及电子装置”的发现专利。任某某、孙某为专利权人;苹果上海公司、苹果北京公司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国度常识产权局在权利要求1-12、14的基本上维持专利权有效。北京常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因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涉案专利权该当全部无效,故判令国度常识产权局从头作出审查抉择。任某某、孙某不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专利可以或许获得说明书的支持,改判维持专利权有效。
【典范意义】该案典范意义在于明晰了以两组以上差异数值范畴配合限定掩护范畴的权利要求是否可以或许获得说明书支持的判定尺度。假如在说明书及附图记实的范畴内,可以或许确定该两个以上数值范畴之间的对应干系,使本事域技能人员公道确定专利掩护范畴,该当认为该权利要求获得说明书的支持。此项法则的明晰,对付保障专利制度鼓励创新、促进新兴财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七、“会见派别网站要领”专利民行交错两案
【案号】(2020)最高法知行终282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725号
【根基案情】敦骏公司是名称为“一种浅易会见网络运营商派别网站的要领”发现专利的专利权人。敦骏公司认为,维盟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冠峰公司未经许可销售落入其专利权掩护范畴的产物,故向泉州中院提告状讼。泉州中院一审认定,被诉侵权产物落入涉案专利权掩护范畴;冠峰公司正当来历抗辩创立,遂作出一审讯断:维盟公司、冠峰公司当即遏制侵权;维盟公司抵偿敦骏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盟公司不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敦骏公司向泉州中院提起本案诉讼前,国度常识产权局针对维盟公司就涉案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抉择,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一审法院就敦骏公司提起的民事侵权案件作出一审讯断后,维盟公司就上述无效审查抉择提起行政诉讼,后因不平该行政诉讼一审讯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常识产权法庭统筹审理了上述涉及同一专利的行政、民事上诉案件,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行政二审讯断,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12月30日作出民事二审讯断,认定被诉侵权行为组成侵权,维持关于遏制侵权、抵偿1000万元的一审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