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以中低收入群体为主 该如何治理?(3)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15 04:17:26
浏览

  同时,北京也启动了对实施办法的修改。在实施办法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的要求和精神明确了如何使用的问题,将滑板、平衡车等纳入规范。此外,对于头盔,标准及其质量等问题的规范作为倡导性条款。把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希望后期的执法监督要跟得上。

  杜莹(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局法制处副处长):执法中的问题通过立法予以解决,首先解决了部门职责分工的问题,北京市立法通过职责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通过目录解决了源头管理。第二是解决存量车问题。第三是完善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范。第四是提高了对非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一些严重行为,确定了现场强制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设置了高额罚款。

  当前治理有何 成效和不足

  冯新毅(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截至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共586条,原特区内90%的主次干道、原特区外中心城区道路均已实施限行。目前深圳市禁摩限电的总体运作模式是“强化限行、强化打击、强化疏导”,从源头到路面开展联合整治,落实检查监督制度,每月将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到市、区主要领导,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

  自2012年起对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管理。明确从事报刊投递(含快递、外卖)、运送燃气和桶装饮用水及鲜奶以及涉及市政设施抢修的行业可申请备案。备案车辆不受限行管理限制。此外,通过“六统一”(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送餐车辆编号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平台信用管理体系、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和“六不准”(不准使用超标外卖送餐车、不准载人或实施非法拉客、不准超载、不准冲红灯、不准走机动车道、不准逆行)对快递、外卖配送车辆进行精细化管理。

  近年来深圳市禁摩限电取得了重大的工作成效。首先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下降,实现六年来涉及“五类车”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连续持续下降,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14年下降。其次是交通文明指数明显提升。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突出“重典治乱”。目前处罚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此外,深圳市正在推动《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的出台,预计该规定将于2019年7月份颁布,12年1日正式施行。

  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是,首先要充分做好风险评估,分层消化、平稳过渡;二是成立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公室;三是为市民发放过渡标识及登记号牌;四是尽量满足存量电动二轮车的纳管需求;五是加大全面禁行区域的公共交通投入。

  蔡卫国(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处处长):江苏省是电动车生产、使用大省,全省生产厂家超过300家,年产电动自行车超过1000万辆,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包括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达3300多万辆,其中南京超过400万辆。不合标准车辆多、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火灾事故多、被盗案件多是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源头监管不到位,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缺位,车辆超标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二是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实际交通管理过程中存在执行难、管理难等问题,法律保障也还不够健全。三是事故理赔难度大,电动自行车投保率低,发生事故后损害赔偿难度较大、医疗费用难以落实。四是特殊行业群体大,从事快递、外卖及环卫等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且使用频率高,尚未形成有效的行业管理。五是法规标准缺失滞后,尚未制定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规或规章,而仅在地方性法规的部分章节中予以原则性规定。此外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衔接管理普遍存在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