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科学设置未成年人治安违法行为处遇措施(4)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5-22 09: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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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向被害人致歉和赔偿。责令实施危害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等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责令实施危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等向被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2)遵守行为规范。规定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实施特定行为、与特定人员交往或出入特定场所等。

  (3)接受教育矫治。责令接受特定内容(情绪控制和人际关系管理、法治教育、职业培训等)的教育或特定类型(寄宿学校)的教育,接受心理辅导、戒瘾治疗等。

  (4)参加校内或社区服务。责令参加校内或社区公共服务等活动。

  (5)接受保护观察。由法律规定或授权的机构、组织或专业人员,对其跟踪帮教、监督考察。

  经训诫仍不改正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转入专门学校。

  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有关机关和部门予以支持、监督。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责令监护人全面履行监护职责,接受专业支持或亲职教育。监护人拒不履行的,可以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存在法定情形的,可建议或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