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9-02 1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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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请问《条例》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有哪些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