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央农办负责人解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题: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央农办负责人解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新华社记者董峻、王立彬
9月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当天就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
这位负责人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也对此作出部署。
这位负责人表示,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
据介绍,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系统规定,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
这位负责人说,条例把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成具体的规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提出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6项原则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条例提出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等6项原则,这是结合党管农村工作的长期实践经验、把握新时代农村工作规律确定的:
把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因此条例把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列为党的农村工作的原则之一。
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条例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做好党的农村工作,必须加强党在农村的群众工作,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条例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条例明确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
条例对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作出全面规定:
一是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构建了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了党中央和省市县级党委领导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条例规定党中央全面领导农村工作,决定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定期研究农村工作,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央指导农村工作的文件等。条例还分别规定了省、市、县级党委抓农村工作的职责任务。
三是明确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和职责。党中央设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也应当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级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级由县委书记任组长。
四是明确了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能,包括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
确定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