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全文)(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10-14 07: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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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重申在2018年6月21日中尼联合声明达成的共识,即为创造就业、改善民生并促进经济增长,双方将研究就戈西、甘达基和卡纳利三条南北经济走廊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中方将对尼方进行铁路、道路及隧道工程及内陆水道及航运方面的技术人才培训提供帮助。

  双方对两国民航主管部门就扩大航权安排达成一致表示欢迎,愿鼓励两国空运企业在该安排框架下开辟更多直航航线。双方将密切配合,推动博克拉国际机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双方积极评价中尼跨境光缆的开通,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领域互利合作。

  六、双方同意深化贸易、旅游、投资、产能、民生等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双方将在中尼经贸联委会框架下,建立投资合作工作组和常秘/副部级或其指定代表组成的贸易畅通工作组,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中方欢迎尼方参加将于2019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展。

  为增进两国贸易关系,双方将进行全面探讨。中方将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尼泊尔产品扩大对华出口。中方愿考虑为尼方建设多功能实验室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并为塔托帕尼边检站全面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合作。为促进两国贸易投资,尼方将为中资银行在尼泊尔开设分支机构并开展其他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双方将尽快履行国内手续,争取中尼过境运输议定书早日实施。

  双方欢迎签署关于尼泊尔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并同意尽早签署关于食品进出口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将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商业原则、市场导向、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

  双方将在2018年6月21日签署的《关于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尼能源联合工作组的平台,开展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以及电网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同意联合开展中尼电力合作规划,并在一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双方同意,将中尼电力合作规划作为下一步两国电力合作的重要参考,推动中尼电力务实合作落地。

  尼方对中方为尼泊尔发展提供的宝贵支持,以及为尼泊尔2015年地震后重建提供的及时、主动和慷慨的帮助深表感谢。

  中方高度重视尼方为纪念已故人民领袖马丹·班达里,希建设马丹·班达里科技大学的愿望,愿在尼方选定适宜校址后尽快提供支持。双方将在中方考察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基础上继续商谈。

  中方愿加快推进加德满都供水水质改善与提升等项目。

  七、中方注意到尼方提出的综合发展计划,包括将散居喜马拉雅山的尼泊尔民众异地搬迁。中方愿向尼方分享经验并考虑就此同尼方开展合作。

  八、考虑到珠穆朗玛峰是中尼两国友谊的永恒象征,双方愿推进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双方将共同宣布珠峰高程并开展科研合作。

  九、双方对签署边界管理制度协定表示满意,认为该协定将有效提升两国边界管理与合作水平。双方对签署中尼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表示满意,希望早日缔结中尼引渡条约。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信息交流、能力建设和培训合作。未来三年中方将为尼方每年培训100名执法人员。本着加强安全领域合作的目的,双方将继续加强安全人员互访、联演联训、救灾减灾、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