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公报(3)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7月16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部长首次会议,认为应推动开展上合组织地区工业领域互利合作。团长们指出建立上述会议机制并通过会议条例的重要性。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继续就制定《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实业界工业合作纲要》草案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投资项目数据库开展工作,为深化本组织地区的合作关系创造有利条件。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进一步开展成员国海关部门间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注意到跨境货物和交通工具信息的电子数据交换、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管理系统发展和应用、打击海关违法行为等合作是深化海关领域合作的必要步骤。为此,团长们认为按规定程序研究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创新技术在促进上合组织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作用日益上升。团长们强调,应切实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合作的构想》和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的声明》,欢迎启动上合组织成员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共同努力克服成员国间数字鸿沟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深化数字经济领域经验和知识的交流,利用数字技术以及科研、教育机构和组织开展数字化、创新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联合研究十分重要。团长们反对以任何借口采取歧视性做法,阻碍数字经济和通信技术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11月25日在努尔苏丹通过《建立上合组织科技园区库和创新集群的构想》,认为该构想的实施将有利于成员国相互协调,推动各国国民经济向创新方向转型,拓展创新生态系统边界,提升经济竞争力和投资潜力。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疫情形势下电子商务规模显著扩大,支持电子商务工作组恢复开展工作,深化该领域合作,推动成员国经济尽快复苏。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创意经济能够发挥成员国创新潜力,支持创意产业将提升成员国经济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市场。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加快建立上合组织创新创业工作组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上合组织地区减贫问题对本地区共同繁荣、安全稳定愈发具有重要意义,支持落实关于建立相关部门会议机制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加快建立上合组织减贫工作组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成员国愿有效利用上合组织过境运输潜力,建立地区交通及过境运输走廊,实施可促进本组织地区互联互通的大型项目。团长们强调,为发展公路和铁路交通、多式联运交通走廊、物流中心,应新建和改造现有国际线路,并采用数字创新和节能技术,按照先进的国际做法优化通关手续,实施基础设施合作项目。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5月12日至13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成果,以及2021年8月18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负责人第三次会议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切实落实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以及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协作构想》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本组织国家间交通运输联系。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8月12日在杜尚别启动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部长会议机制作为上合组织框架内该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平台。团长们欢迎2021年8月12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领域合作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