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公报(5)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2021年7月29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会议成果,欢迎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2022-2024年落实措施计划》,认为该计划旨在为开展上合组织环保合作议程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出切实贡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致力于通过推广绿色和生态清洁技术及包容的社会发展方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团长们认为批准《上合组织绿色之带纲要》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上合组织成员国继续在预防和消除大型跨境突发灾害影响方面加强协作,包括制定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等合作计划。团长们支持本组织同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深化该领域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定期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救灾部门国际救援联合演练,支持继续落实2019年11月8日在新德里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行动计划(2020-2021年)》。
各代表团团长积极评价人文领域合作成果,支持进一步加强该领域多边合作。团长们认为,保护和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独特文化遗产十分重要,将激发成员国人民的创造潜力。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1年8月18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成果,认为此次会议旨在开展上合组织框架内文化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合作协定》和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高等和中等文化艺术院校合作备忘录》,认为上述文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切实落实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条例》和2021年8月18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艺术节文艺演出章程》。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上合组织文化年成果,包括举办盛大音乐会、文化节、竞赛、展览、培训班、研讨会及2021年10月7日在图拉举行的上合组织国家博物馆论坛等。团长们强调,文化年的举办为传播文化价值观、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相互尊重彼此历史文化遗产创造了新机遇。团长们注意到关于建立上合组织博物馆联盟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民间外交有助于加强上合组织国家相互理解、扩大人文交流,特别指出中国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乌兹别克斯坦上合组织民间外交中心、比什凯克上合组织文化一体化中心和杜尚别上合组织友好合作中心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应继续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间体育领域合作协议》。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在昆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塞克湖(吉尔吉斯共和国)定期举行上合组织马拉松赛。
上合组织成员国认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将增进各国人民的友谊、相互理解与和谐。
各代表团团长呼吁深化教育、科学领域合作,指出应根据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持续开展教育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1年3月30日、7月23日和9月2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合作常设工作组会议,及2021年10月27日至28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第二次创业论坛成果,支持继续共同研究在青岛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技术转移中心。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上合组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机构联盟构想》草案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