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公报(4)
各代表团团长坚信,进一步开展农业和动植物检疫领域的合作十分必要。2021年8月12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会议在杜尚别举行,各国农业部及负责粮食安全和动植物检疫的专家一并与会。团长们高度评价会议成果,强调应持续落实此前通过的该领域合作文件。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必须确保农工综合体的连续运作和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加强地区粮食安全,欢迎2021年9月17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粮食安全的声明》。
各代表团团长考虑到有必要制定确保粮食安全的进一步措施,强调2021年9月23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粮食系统峰会的重要意义,欢迎2021年8月9日以视频方式成功举办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上合组织关于粮食系统可持续发展独立对话会。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2021年8月12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构想》,以及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授权的主管部门间跨境动物疫病联合防控和检疫技术合作备忘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落实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农业合作协定》。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卫生防疫领域开展合作的迫切性上升。团长们向各成员国在同疫情斗争中作出不懈努力的医务工作者、医学专家和科研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
团长们强调,为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在上合组织地区共同应对流行病威胁的声明》,应持续落实2020年11月10日在莫斯科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地区流行病威胁联合行动综合计划》。团长们注意到2021年12月9日在圣彼得堡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防疫部门负责人第七次会议的建议。
各代表团团长反对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污名化,强调应进一步加强国际抗疫合作,包括积极支持上合组织同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深化合作,克服疫情对世界经济、社会方面的影响。团长们主张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研究疫苗证书互认问题。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2021年6月30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成果声明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领域合作主要措施计划(2022-2024年)》,注意到关于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远程医疗领域合作构想》草案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1年7月28日至30日在南昌举行的上合组织传统医学论坛,认为该活动是深化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的有益举措。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相关成员国加快建立传统医学工作组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应高度重视生态问题及其对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支持加强上合组织地区生态环保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在环境保护、生态安全、消除气候变化危害、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开展合作并及时交流经验和信息。成员国意识到,缺少安全饮用水源、基本卫生服务不足是当前面临的严重问题,应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一体化治理。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坚定认为不应利用气候议程采取限制贸易和投资合作的措施。成员国将努力与有关国际机构开展积极对话,吸引投融资,共同在环境保护、引进新的绿色清洁技术、提高绿色经济比重等方面实施合作项目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