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1-26 13: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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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实施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支持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政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地方标准,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坚持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强化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管理,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原则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筑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功能节点,带动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智慧高效的城市数据大脑,探索形成国际领先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推动在城市副中心建设北京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持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改革先行先试、提升效能。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施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一批智慧惠民工程,提升城市服务品质。

  (十一)构建便捷高效现代交通体系。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便捷智能综合交通系统。研究加强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快速连接,支持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有序规划建设市域(郊)铁路线网,提升通勤能力。制定市域(郊)铁路公交化运营标准,打造一批市域(郊)铁路示范项目。建立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实施北京东六环路城市副中心段入地改造和国家高速公路功能外移。加快建设跨界道路和跨界河桥梁。制定实施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综合交通一体化提升规划,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十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动中心城区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合理布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和防控救治体系,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设施和医疗人员力量,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国际化医院,支持医学院、高水平专科医院等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平台建设。推动京津冀区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共享、联动协作,逐步实现跨区域双向转诊、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高水平规划建设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北京养老服务项目向北三县等周边地区延伸布局。

五、加强环境治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十三)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顺应自然、尊重规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注重留白增绿,加强生态绿带建设,形成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鼓励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协同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北运河上下游同步治理和防洪达标建设,根据水资源条件分步推进京津冀段通航。

  (十四)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沿河、沿绿、沿路建设慢行系统,打造自行车友好型城市,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引导绿色出行。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构建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系统,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开展碳中和相关工作,支持节能减排相关改革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探索氢能利用、智慧化供热、多能耦合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项目。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广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打造“无废城市”。加强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改善大气、水体等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逐步统一区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和绿色环保施工标准。创新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管理制度。完善区域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

六、对标国际规则,搭建更高水平开放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