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就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答问(2)
苗生明:这一批典型案例有一些共同的特点,都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做到了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公开听证,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并且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来说:一是体现了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落实。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如案例一中,姜某与被害人因相邻通道使用问题存在积怨多年,案发当天又因此争执,姜某用斧头背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检察机关通过检调对接,多方共同努力,化解了姜某与被害人的矛盾,促成双方和解,在此基础上依法对姜某作出不起诉处理。但同样是轻伤害犯罪的案例二中,徐某持刀扎刺与其同居的被害人胸、背、手、腿等多处部位,其中,三处伤情均达到轻伤程度。而且,徐某隐瞒自己已婚已育的情况与被害人同居,其间多次殴打被害人,并扬言骚扰被害人家人,案发后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也不赔偿。虽然也属于轻罪案件,但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社会危险性大,检察机关依法对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对共同犯罪案件,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法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做到宽严相济。如案例四中,韩某、马某等47名不符合补贴领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骗取政府生活补贴。其中,韩某积极介绍9名同学骗取补贴,并收取好处费,社会危害严重,应当从严处理,检察机关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而马某等46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坦白、退赃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案例五则充分体现了对共同犯罪区分情形、分层处理的要求。二是注重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检察机关对这些案件作出不起诉前,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如上述在对马某等人拟不起诉时,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参加听证人员一致认为结合本案情况,应给予刚出大学校门的年轻人改过自新、服务社会的机会。综合听证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某等46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案例一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前也组织了听证。三是强调履职尽责,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检察机关办案中对案发地区、案发领域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促进社会管理完善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如上述韩某、马某等人诈骗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促进职能部门调整补贴政策,从源头上杜绝骗领补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