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罗东川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二、任命林文学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任命王旭光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郭修江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虞政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郃中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七、任命万永海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李成玉、何抒、刘雅玲(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九、任命孔玲(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十、任命包剑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魏文超、汪国献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何莉(女)、骆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王闯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任命周翔、李剑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十五、免去李卫星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六、免去徐静(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七、免去苗有水、冯小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免去李广宇、王锦亚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九、免去刘竹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张明、杨永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一、任命马岚(女)、王敏(女)、王亚凯(女)、王启全、毛洁(女)、田心则、朱晶晶(女)、仲伟珩、孙明秋(女)、孙建国(女)、严捷、苏敏(女)、苏蓓(女)、李小梅(女)、李慧涛、杨华(女)、杨迪(女)、杨蕾(女)、何鹏、宋冰、张颖(女)、张若瑶(女)、张鑫萌(女)、郁琳(女)、郑薇(女)、段凰(女)、郭慧、黄鹏、章政、嵇晶晶(女)、傅蕾(女)、谢勇、潘洁(女)、薛美琴(女)、魏磊(女)、焦彦、岑宏宇(女)、刘晓军、徐卓斌、凌宗亮、张晓阳、徐燕如、张宏伟、刘晓梅(女)、童海超、唐小妹(女)、佘朝阳(女)、邓卓、崔宁、任晓兰(女)、詹靖康、高雪(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二、免去王卫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