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6-01 16: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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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5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6月1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家祥通报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作表态发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自治区主席严金海出席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西藏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努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西藏自治区奋力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努力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法规政策。成功创建2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投入83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和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深入推进珠峰垃圾治理、冰川生态保护。实施“两江四河”造林绿化等工程,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2.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7.1%。推进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获批准设立。强化高黎贡山西藏段(伯舒拉岭)等地区生物安全。落实奖补资金,面向农牧民设置生态保护岗位。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修订《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打好5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煨桑污染治理,完成黄标车淘汰和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整治202个入河湖排污口,划定139个县级、20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污水处理厂9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90座。2021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优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11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840件,责令整改235家,立案处罚70家,约谈92人,问责9人。

  督察指出,近年来,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相比,与西藏担负的重大使命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理解不到位,对青藏高原冰川等生态系统脆弱敏感、自然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的严峻现实认识不充分、不清醒。自治区落实《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不到位,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领导小组成立以来从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部分项目督促不力,规划明确的10大类项目中3大类项目实施未达序时进度。自治区水利厅负责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最快进度不足40%,最慢低至6%。

  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不力。日喀则市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扎布耶盐湖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1200公顷盐田和结晶池,阻隔湖泊水体自然交换。该公司还违反矿产资源法,在盐湖周边违规取土178.4万立方米。当地有关部门不管不顾,放任企业违法违规开采、破坏生态问题长期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宽松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违法违规建设禁而不绝。自治区2018年以来共对56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查处,但由于后期监管未跟上,仍有部分项目违规生产建设。自治区“十三五”期间新上的6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均批小建大,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监管不到位,放任其点火投产。昌都市问题尤为突出,4个水泥熟料项目实际建成产能超过批准产能的41.2%,部分水泥企业矿山开采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