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6-01 16: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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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7个地市所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均低于40%,其中日喀则、昌都、林芝市分别仅为11.4%、16%、16.3%。拉萨市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22.8%,较2019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每天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林芝市巴宜区污水处理厂和河西污水处理厂因管网配套不完善,不能稳定运行。全区有18个县城没有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阿里地区日土县等部分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稳定运行。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全区有24个区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于满库容或基本满库容状态,普遍没有安排新建处理项目,生活垃圾面临“无处可去”的隐患。那曲市比如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虽列入了“十三五”建设规划,但尚未开工建设。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宽松,运行不规范,存在渗滤液处理不到位、垃圾超出坝体高度填埋问题。

  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短板明显。日喀则、林芝、山南等市一些特定类别的医疗废物需集中转运至拉萨市处置,导致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不及时,存在环境风险。一些地方对医疗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存在超标排放、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督察要求,西藏自治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冰川、高原湖泊等自然生态系统,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建设项目和矿产、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高度重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处理。

原标题: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