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2)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西藏空港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应于2020年前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至督察时仍未开工,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吉雄干渠。2021年12月,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要求整改,但空港新区管委会只是通过定期开闸放水解决干渠水体黑臭问题,治标不治本。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对建设单位监管不严,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十分严重,仅2022年3月就发现81起破坏行为。西藏交通建设集团2017年以来因生态环境问题19次受到处罚,在实施工程期间,擅自新增、扩大取土取料点64处,违规占地6200余亩,其中部分位于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不严,没有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整改任务未完成。自然保护区内应于2020年底前退出的243宗矿业权,还有44宗未按时退出。日喀则市污水直排问题未解决,每天仍有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年楚河;日喀则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直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形成约7000立方米的污水坑。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的35个历史遗留矿山有5个未完成治理。自治区排查出需要治理的露天采场共415个,有126个没有完成恢复治理。阿里地区砂金矿生态恢复尚未全面完成,盗探、盗采风险依然存在。
二是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较多。
部分高原湖泊保护不到位。色林措环湖还有320.5公里网围栏没有彻底拆除,影响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干扰藏羚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正常迁徙和生存繁衍。《西藏羊卓雍措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3—2016年)》提出建设3个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山南市落实不力,有2个至督察时仍未实施,1个未正式投运。八宿县对然乌湖景区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未同步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旅游旺季时景区部分污水直排然乌湖。
草原保护问题突出。国家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自治区直到2022年3月才着手编制划定方案。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区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国家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一些地方的草原遭到严重破坏。2018年以来,那曲市、色尼区多次以地方文件变相批准中建交通建设工程(西藏)有限公司多个砂石料场,未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和草原征占用手续等,放任其长期非法开采,大量剥离废石随意堆弃压占破坏草地,部分剥离的草皮层基本丧失移植恢复价值。那曲市罗玛镇五村砂石矿2018年7月就已关闭,破坏的草原至今未完成生态修复。
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不规范。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有关主管部门推进规划修编工作不力,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全区19个自治区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中,18个总体规划未获批准;23个自治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中,18个总体规划已经到期。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早在2010年就已到期,规划修编仍未完成。自治区自然保护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越权批准日喀则市拉孜县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开展工程建设。日喀则市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规划了城市建设区域,桑珠孜区据此在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房地产等项目。日喀则市吉甫峡谷景区、林芝市岗云杉林景区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设旅游设施。个别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小水电退出不彻底。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缺口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