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反腐两场硬仗应一起打
脱贫反腐两场硬仗应一起打
8个省级纪委监委俩月曝光87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专家认为
□ 本报记者 张 昊
□ 本报见习记者 丁兆汝 韩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纷纷下大力气深入一线,投入脱贫攻坚战。《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梳理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要闻区发布的内容发现,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把脱贫领域执纪执法监督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从11月1日至12月27日,8个省(区、市)级纪委监委发布扶贫领域典型问题曝光和问责结果,问题主要涉及低保、种植、养殖业及危房改造项目。
在反腐领域专家看来,脱贫和反腐败两场硬仗一起打,应实现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扶贫政策的红利早日脱贫,同时建成廉洁的社会环境。
监督覆盖立体化
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要闻区11月、12月发布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3篇,其中包含曝光并问责的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87起。
吉林、天津、河南、内蒙古、山西、甘肃、贵州、云南以及新疆8个省(区、市)级纪委监委发布了典型问题曝光和问责结果,涉及50个市、县(区)。发布内容最多的省份为吉林,前后3次曝光典型问题33起。
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云南省纪委监委对5起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从各省级纪委监委通报中可以看出,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主要涉及低保、残疾人扶持资金或其他国家补贴,危房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和种植、养殖业扶贫项目。
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中与低保相关的数量较多,共23起;其次集中在种植、养殖业项目中,套取、骗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典型问题,共20起;排在第三位的是涉及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典型问题,共9起。
接受记者采访的反腐专家都认为,纪委监委特别是监察委,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从监察对象和覆盖面来看,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已经覆盖党员领导和干部,基层从事扶贫工作的干部及基层自治组织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都在监察对象之列。
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杨超认为,监察委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监督对象形成了立体监督体系。
“腐败案件、不正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曝光,从违法犯罪到小问题都有涉及。可以看出,扶贫领域的联防比以前更为精细,用边整治边总结的方式寻求预防长效机制,既解决扶贫干部思想政治问题,也解决扶贫权力行使问题。”庄德水说。
“扶贫领域易发多发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与扶贫资金流以及扶贫对象直接相关,特别是决策和执行环节以及资金拨付环节。”庄德水说,监察调查要立足于扶贫领域的工作规律,多向扶贫对象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和干部工作情况,形成信息的沟通,获取更多问题线索。
工作向基层延伸
2017年,吉林省靖宇县花园口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房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统计上报本村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以母亲名义套取国家补助金4万元。2018年4月,房某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12月至今年4月,贵州省盘州市某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保协管员顾某,收取村民缴纳的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23.48万元,未按规定时限存入财政专户,挪作个人私用超过3个月未归还,其中20.37万元被用于网络赌博。2018年9月,顾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从各地曝光的典型情况中发现,直接接触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和扶贫款发放的基层“小官”成为问题的“重灾区”。
从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的腐败和职务犯罪分析,杨超给出3点原因:预防措施不足导致容易出现冒领扶贫款项的行为;一些人员存在侥幸心理挪用扶贫款项的情形,说明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对具体人员的监督还不够到位;问题大多发生在农村基层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地方,反映出落实扶贫工作不顾程序的问题,为腐败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埋下隐患。
“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特点是小官小贪或小官巨贪。”庄德水说,从曝光的案件来看,不是没有政策和制度制约,而是一些政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关键环节上一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没有执行到位,没有相应的程序保障。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减少制度漏洞。要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出台一项制度就推行一项制度,真正发挥制度的威力。
在庄德水看来,要紧盯扶贫领域“小官危害”,监察委须敢于运用监察法所赋予的监察手段和调查手段,把监察机构、监察职能向基层延展,充分发挥村、镇纪检组织作用,形成监察调查与纪律审查相统一的工作机制。要扩大问题线索来源,严格核查巡查日常信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
扶贫廉政应同步
各地纪委监委严肃问责所发现的问题,追责形式最多的是党内警告处分,排在第二位的是党内严重警告处罚,第三位的是留党察看处分,共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近两个月曝光的问题中,各地纪委监委共追缴违纪资金158.17万余元,收缴14.5万余元;当事人退还3.4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总计176.07万余元。
脱贫攻坚与反腐倡廉两场硬仗一起打,在反腐专家看来具有重大意义。
“扶贫工作延伸到哪里,廉政建设就应该推进到哪里,应实现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的同步推进。”庄德水说。
“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打击职务犯罪,更重要的是保障每一笔扶贫钱款都清清楚楚,一线扶贫干部清清白白。”庄德水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可以为脱贫攻坚提供政治保障,避免扶贫攻坚政策陷入空转,也有利于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扶贫政策的红利,尽早脱贫。更重要的是,脱贫攻坚领域反腐,可以防止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受到侵蚀。
“两场硬仗一起打,脱贫攻坚中出现腐败行为能够及时应对,调整预防措施与手段。在清廉的环境下,更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更好地促进脱贫攻坚向前推进,提高脱贫攻坚的工作效果。”杨超说,监察委积极督战、参战,对腐败行为的预防与打击已经见到成效,净化了脱贫攻坚的整体环境,既帮助困难群众从贫困中走出来,也进一步塑造了廉洁的社会环境。
在杨超看来,打赢脱贫攻坚战,要进一步推动监察委对扶贫领域的监督问责,完善监督体系落实日常有效监督,特别是应该明确重点监督的岗位范围。监察委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合作必不可少,依靠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脱贫工作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