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为应对潜在风险 特殊情况可启动市场准
12月2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25日的国家发改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万劲松表示,为应对我国经济运行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坚持底线思维,保留了对特殊情况下启动市场准入限制的权限,明确因特殊原因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作为特别事项条款,实时列入清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图) 记者 金硕 摄
会上,有记者问,清单实施之后如果市场环境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重大变化,会不会在清单之外采取一些其他的临时性措施?
万劲松回应称,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市场环境也是千变万化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后,有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市场风险,甚至出现需要临时设置市场准入限制的情况。
万劲松指出,为应对我国经济运行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坚持底线思维,保留了对特殊情况下启动市场准入限制的权限,明确因特殊原因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作为特别事项条款,实时列入清单。
万劲松表示,在建立负面清单兜底条款和机制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落地实施机制,在清单实施过程中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和市场准入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上报国务院,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后,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