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4)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12 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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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完善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出台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围垦河湖、非法采砂、河道垃圾和固体废物堆放、乱占滥用岸线等专项整治,严格河湖执法。加强南渡江、松涛水库等水质优良河流湖库的保护,严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建立重点治理水体信息公开制度、对水质未达标或严重下降地方政府负责人约谈制度。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科学规划、严格管控滩涂和近海养殖,推行减船转产和近海捕捞限额管理,推动渔业生产由近岸向外海转移、由粗放型向生态型转变。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完善海岛型水利设施网络,为海南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在重点岛礁、沿海缺水城镇建设海水淡化工程。全面禁止新建小水电项目,对现有小水电有序实施生态化改造或关停退出,保护修复河流水生态。严控地下水、地热温泉开采。

  3.健全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海南省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分类清单,强化用途管制,严格防控农产品超标风险。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善部门间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联动监管,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全面实行规模养殖场划分管理,依法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做好搬迁或转产工作,鼓励养殖废弃物集中资源化利用。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实施化肥和农药减施行动。

  4.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天然林保护、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实施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内容和经费保障。按照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和商品林类型分类施策,严格保护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封禁保护原始森林群落,鼓励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试点,探索通过租赁、置换、地役权合同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土地和经济林,逐步恢复和扩大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空间。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海南黄花梨、土沉香、坡垒等乡土珍稀树种木材储备基地。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控,建立重要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严格实施《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展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支持海口市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原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拯救保护,加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5.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统筹推进主干管网、支管网、入户管建设与驳接,治理河湖海水倒灌、管网错接混接,因地制宜实施老旧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着力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和系统效能不高问题。到202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含农林场场队)处理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统筹布局、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幅提升焚烧处置比例。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增容。

  (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