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暴力犯罪频发如何治理?兰考县帮教模式探讨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16 05: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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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构兰考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模式

  编者按

  3月16日晚,在江苏盐城建湖县某小区,13岁的邵某因不服母亲杨某管教,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致杨某身亡;

  2018年最后一天,13岁的少年举起父亲用来养活一家人生计的羊角锤杀死双亲……  

  近期,青少年暴力犯罪频发,恶性程度升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今天,政法聚焦版刊发《解构兰考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模式》一文,介绍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等12家单位的探索,以期引起人们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的高度重视。

  ■ 深度融合社工组织心理疏导感化教育

  ■ 检察官专业化思考预防帮教方式方法

  ■ 签署保密协议严防相关涉罪信息泄露

  ■ 专业规范化服务引导涉罪少年入正轨

  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工作模式,是指检察院牵头与公安、民政、教育、司法行政等12家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年犯罪的职责,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专业社工组织签订协议,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跟踪帮教。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看到面前的一组统计数据,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莉娟脸上露出了笑容。

  数据显示,兰考县进入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自2015年以来呈持续下降趋势,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其中4人考上大学。

  作为从事未检工作近20年的检察官,李莉娟一度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激增感到心痛。李莉娟坦言,基层检察院仅靠三四名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上难免力不从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主体,承担考察期内对帮教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但在案前预防、案后帮扶上,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难以取得好的成效。”兰考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震说,在兰考县委支持下,县检察院牵头与公安、民政、教育、司法行政、法院、共青团、妇联、工会等12家机构签订协议,探索建立社会、政府、司法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工作模式。

  这一模式为何能够发挥如此之大的作用?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展开深入调查。

  只要不再违法

  前科永远封存

  已被一所本科院校录取的庞某每次回到家乡兰考县,总要到焦裕禄烈士纪念园参加一次义务劳动。“每次到这里对我都是触动。”庞某说。

  2016年9月21日凌晨,高中生庞某在网吧上网时,趁邻桌谢某不注意,将其价值2920元的手机盗走。案发后,庞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兰考县检察院受案后审查认为,庞某系在校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良好,积极退赃、认罪悔罪,而且将在2018年参加高考,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兰考县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中明确写道:“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每月至少一次到焦裕禄烈士纪念园进行义务劳动;接受国学教育,熟背《弟子规》,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每月向检察院未检部门递交一篇思想汇报……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本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