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 赋能实体经济做优做强(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4-12 09: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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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石:为充分释放公共数据的潜力,提升其在实体经济中的开发利用率,我们亟需建立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与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共数据应用场景,保证数据开放的高质量与可持续性,并让公众参与数据治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公共数据的价值,具体而言:

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实现公共数据高效管理。首先,明确掌握公共数据的部门是数据的权责主体,对数据授权运营具有监督决策权。在充分了解实体经济对公共数据的需求的前提下,权责主体可以选择具备技术实力、行业经验、合规意识的企业或机构作为授权运营方。这些运营方将充分利用公共数据,为实体经济提供有价值的数据服务。此外,权责主体应对授权运营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授权运营方按约定进行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授权策略和规则,以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

建立应用导向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明确公共数据应用价值。结合实体经济在各种行业与业务场景的不同特点、对数据的不同需求,根据数据性质、用途和敏感程度,对不同类型数据制定差异化管理策略:对于能提升公共治理成效、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数据,允许有条件地无偿使用;对于探索产业发展、促进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允许有条件有偿使用。此外,在维护公共利益、严格管控原始数据的前提下,根据实体经济应用场景,扩大公共数据的供给使用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数据在实体经济中的创造价值。

制定公共数据质量评估标准,推动高质量数据共享与开放。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依托政府统一化、标准化的数据开放平台,利用统一的开放质量评价标准,对各数据权力主体部门提供的公共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发现影响公共数据开放质量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对各数据权力主体部门开放与共享数据行为进一步规范,从而保障公共数据开放质量。

研发面向实体经济的深度数据应用,提升公共数据使用效率。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级政府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研发面向实体经济的深度数据应用,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将公共数据一分为二,表层是“可用”的应用,深层是“可见”的原始数据,通过表层“可用”的应用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既符合公共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需求,又能提升公共数据赋能实体经济的便利性。

落实政府引导的科学分配机制,保障公共数据持续开放赋能。政府应加大引导调节力度,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实体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和利用,并通过税收等方式实现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应遵循“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按照相关主体对数据开发的投入、贡献和价值创造分配收益。同时,应尊重数据资产价值再创造、再分配,支持数据资产使用各环节的投入有相应回报。在收益分配时,应确保各相关主体的收益分配合理、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