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女副厅被指“反常升迁” 安徽省委组织部回应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28 16: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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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今日(5月28日),针对网帖“80后女干部孙枝娟反常升任”信息,安徽省委组织部值班室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将信息上报,转交业务部门调查,另外,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工作人员表示,将针对网络舆情进行调查。  

  5月27日,一篇名为“80后女副厅多次反常升迁的背后”的网帖引发关注。网帖中称,刚刚于2019年4月上任的阜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孙枝娟曾多次获得反常提升。

  80后女干部升任副厅级

  这条网帖记述,孙枝娟换岗频繁、未公布具体学历、入职公务员情况不明,“升迁反常”。

  此后,网友针对孙枝娟的升任合理性产生质疑:“学历为什么没有写清楚?每一次升职是否符合规定?”

  据阜阳日报消息,4月30日,孙枝娟被任命为阜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4月23日,安徽省委组织部曾贴出任前公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孙枝娟从副处级的共青团滁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升任正处级的共青团滁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只用了一年零五个月。

  中共中央2014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2019年3月修订的上述条例重申了这一规定。

  “(这种升职)最少需要2年,3-5年都很正常,除非她有特别重大的贡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行政学者认为其履历值得质疑

  竹立家告诉新京报记者,纵观孙枝娟的简历,确有几处值得质疑,主管部门应针对质疑给出合理答复。

  竹立家说,领导干部的学历不应模糊处理:“是专升本?还是重点大学?应该标注出来,光写大学学历不行。”他还表示,2001年早已实行公务员考试制度,孙枝娟如何参加工作,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书记员,也应当公示明确。

  竹立家分析,2017年11月,孙枝娟以正处级别担任任滁州市琅琊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实属正常,“共青团干部去地方任职都是降半个职级”。但2019年4月,孙枝娟再次提升,任阜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速度太快,“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升任区委书记,再任市委常委,除非有重大突出贡献”。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孙枝娟在过去的18年内,频繁横向跨部门调动,可以减轻外界对她快速升职的质疑:“如果在本单位升职,空间有限,也不能如此快速升职,会引发同事质疑,横向跨部门调动可以减轻这种风险。”

  他认为,孙枝娟从市辖区的区委副书记,即区“三把手”,升到市委常委,也是值得质疑的,“一般来说,区里的‘一二把手’会优先考虑升任市委常委”。

  安徽省委组织部:会针对网络舆情进行调查

  28日上午11时许,新京报记者从安徽省委组织部值班室一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他们已关注到关于孙枝娟职级调动的举报网帖,已按照流程向上汇报,“这个帖子是昨天出现的,我们已经上报了,会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例如干部监督处,由他们进行调查,有调查结果还需要一段时间”。

  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转交的关于孙枝娟网帖,“可能是上午工作人员太忙了还没来得及。”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待接到举报信息后,将会进行调查,“这是网络舆情,一般来说,会针对网络舆情进行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孙枝娟,女,汉族,安徽灵璧人,大学学历。1980年5月生,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2月任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书记员;

  2003年4月在滁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工作;

  2004年3月任滁州市纪委科员级监察员;

  2006年2月任滁州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7年2月任滁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8年4月任滁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9年9月任滁州市纪委研究室主任;

  2012年9月任滁州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主任;

  2013年7月任共青团滁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4年9月任共青团滁州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

  2014年12月任共青团滁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7年11月任滁州市琅琊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9年4月任阜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新京报记者 张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