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法治、德治 浙江念好乡村治理“三治经”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6-09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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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消化矛盾 自治定分止争 德治春风化雨

  浙江念好乡村治理“三治经”

  好一幅江南初夏图!6月初,记者来到浙江省安吉县余村采访。一路绿水潺潺、荷叶田田,一幢幢小洋楼掩映青山翠竹间,健身操队、舞蹈队、门球队等群众文体队伍活跃在村头巷尾……

  “余村变成现在这样,不容易!”村支书汪玉成边走边感叹。

  汪玉成为何有此一叹?上世纪90年代,余村山坡上一天到晚开矿,漫天粉尘让人不敢开窗。要环境,还是要票子?村干部不论选哪条路,都有群众站出来激烈反对——村子发展遇到了难题。

  遇到这种难题的,不止余村。农村要发展,难免各种利益诉求交汇、矛盾纠纷集聚。彼时浙江的部分农村,一定程度上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化解基层矛盾途径不多等问题。

  出路在哪里?近年来,浙江多地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上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善治之路,破解了一个个发展难题。

  民主管村,村里的事商量着办

  余村到底该走哪条路?2003年初,村两委决定“村里的事村民说了算”,数次召开村民大会后最终决定:关停矿山,抛去“石头经济”,向生态经济转轨。

  决定一出,有些在外地没有参加村民大会的人不干了,气冲冲地要找时任村支书刘中华的麻烦。还有人在村里散播谣言:“村干部这么做,是为了私吞矿场留给自己”……

  因为决定是村民大会集体投票做出的,谣言很快不攻自破。这也让村两委班子看到了民主管村的效果。

  老支书鲍新民深情地回忆: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冒着酷暑到余村调研,他高兴地说,下决心停掉一些矿山,这是高明之举。

  近年来,余村牢记嘱托,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坚持“三治结合”,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生动范例。

  民主管村是“余村经验”的重要一条——每逢大事,村里要先听老干部、乡贤、村民代表的意见。

  6月3日,记者来到村部,正好赶上村里开会。村两委召集10个老干部代表集体讨论两个议题:村里成立物业公司和居家养老中心怎样更好提供服务。

  “成立物业公司想法好。但好事要办好,得有专人管。”赵万芳快人快语。

  李志荣跟着说:“我也赞成成立物业公司,能提供随叫随到的服务,还能为村集体增收。”

  “居家养老中心最好能给老人供餐。”陈长法提议。

  鲍新民则提醒:“食品安全怎么保证,给多大年纪以上的老人供餐,怎么定价,这些都要考虑周全”……

  大家挨个发言,中间有插话、有打断、有观点碰撞。村委会主任俞小平说,各位老干部的意见与建议都被详细记录了下来,之后村两委将再开会研究,指定专人形成方案后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在余村,就这样,村里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村民在参与中真正成为村子的主人。

  “村里的事,村民说了算”,在宁波市象山县,历经10年探索实践,村民说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想说都能说,遇事要商议,有事马上办,好坏大家评”。

  “近些年,农村新问题多,只要大家坐在一起好好商量,基本上什么问题都好解决。”在象山县旭拱岙村村支书葛聪敏看来,村民说事制度是个治村法宝。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村里各项工程越来越多,也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岗位。在一次村民说事会上,有村民提出:“村里做小工叫来叫去就那么几个人,是不是村干部做了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