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踢群第一案给群主撑腰
法官群主踢出成员后成被告 山东省莱西法院当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判了!踢群第一案给群主撑腰
网络时代,当群主和被群主踢出群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可山东省平度市律师柳孔圣因在一个诉讼服务群内被群主踢出后,以权益受损为由将群主刘德治告上法院,要求群主将其重新拉回群里,向自己赔礼道歉,并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月29日下午,山东省莱西法院已经审结此案,当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事件
群成员不听群主劝被“移出群聊”
这起法官当群主、踢了律师出群后成被告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儿呢?一切还得从2018年5月31日说起。当天,平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于建平建立了名为“五月花号”的微信群,平度市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相互邀请的方式加入该群。柳孔圣于2018年5月31日入群。2018年6月7日,于建平邀请平度法院法官刘德治加入,并将群主的管理权限转让给后者。6月8日,该群群名修改为“诉讼服务群”。次日,刘德治发布群公告,告知群内所有人,要求大家实名,群内主要交流与诉讼立案有关的问题,群内不准发红包,群内要弘扬正能量,维护司法权威等。对于违反群规的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踢出。
2019年1月21日10时许,柳孔圣在该群内发布关于某司法鉴定所的视频及相关评论,群主刘德治就此提醒群成员柳孔圣。
1月22日20时50分,柳孔圣在群内发布其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微博截图,群主刘德治就上述内容两次提醒柳孔圣,但柳孔圣未予理会,其间又与另外一名群成员发生争执。当晚9时,群主刘德治将群成员柳孔圣移出群聊。2019年2月1日,该群解散。
法院
群主行为是对谁建群谁负责规则的运用
柳孔圣认为,群主的行为是将法院公共资源当成了个人地盘,把服务对象当成管理对象,剥夺了律师应该享有的接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在公共场合损害了自己的声誉。
而一名当时和柳孔圣同时在“诉讼服务群”的群友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当时柳孔圣在群里发布了和案件交流无关的信息,被群主制止之后,柳孔圣不听劝告,导致出现了后来的被踢事件。
7月29日,群主因为踢人被群成员起诉一事在山东省莱西法院开庭。
法院认为,该案的焦点为,原被告之间在互联网群组内因移出群组行为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对此法院评判认为,群主的创建者、使用者,无论是基于工作、生活、学习,都应坚持正确导向,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法院认为,群主刘德治使用互联网平台赋予群主的功能权限,将其认为不当发言的柳孔圣移出群组,是对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制式规则的运用。
法院认为,此案中,群主与群成员之间的入群退群行为,应属于一种情谊行为,可由互联网群组内的成员自主自治。此案中,刘德治并未对柳孔圣名誉荣誉等方面进行负面评价,且没有侵权行为,柳孔圣提出的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主张,系基于其对刘德治将其移出群组行为而提起,不构成可以提起此案侵权民事诉讼的法定事由,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院最后认为,法律保护合法权益,同时禁止权利滥用,广大网民应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建共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第3条等规定,驳回原告柳孔圣的起诉。
原被告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原告
表示认可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