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再上法庭:青春换来的钱不能轻易被骗走了
刘忠林拿着打印的银行流水单据。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景烁/摄
刘忠林又一次走进了法庭。
作为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他曾发誓这辈子不会再打官司,不会再到这种地方。从22岁到49岁,他一直陷在“别人”的案件里:1990年,吉林省的一个村庄挖出一具女尸,他成了被告,被一步步推向了审判席和牢房,直到2018年法院改判他无罪。
但这一次,著名冤案的当事人成了一起离婚诉讼的原告。9月3日这天,他走进吉林辽源市的另一家法院,向新婚不久的妻子提起离婚,并要求对方归还近百万元的财产。
他试图用各种方式证明财产的去处:购房花了45万元,一辆颜色很张扬的红色奔驰牌汽车花了39万元,这些不动产都登记在妻子名下;有15万元现金是他存入她名下的;根据他的主张,女方还有大概价值3万元的首饰,是他出钱买的。
法庭上很多人都清楚这个51岁中年男子的财产来源:入狱9217天,国家赔偿金460万元。
为了证明自己,他打印了个人账户自收到国家赔偿金之后的全部流水单。握着那几张纸,他有点慌——460万元发放8个月后,数字已经缩水了一半。
这段持续了7个多月的婚姻始于2019年1月30日,妻子比他小22岁。他们经亲戚介绍,相识4个月后登记。
而现在,对于这段婚姻,他后悔的是没做婚前财产公证,想着“人应该都比较诚信”。
就像一场抢救,他注销了刚刚开业1个月的饭店;妻子拿着行李离开家的第二天,他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同意将他赠予对方的房产、汽车和存款暂时冻结。
在狱中生活过25年后,他对许多生活技能都已生疏,眼下却不得不加紧去学习汽车驾驶,为的不是开车,而是“尽快考下车本”,成为那辆红色汽车的主人。
在今年1月28日收到国家赔偿金之前,他已听说过其他著名冤案当事人诸如赵作海等人短期内花完或被人骗走国家赔偿金的事情。他早就想好了:拿到钱,一半要存“死期”——也就是定期存款,“打死也不动”;剩下的他要留着安顿生活,再做点小买卖。
“这笔钱是我拿青春换来的,不能让人轻易给骗走了!”他说。
这是他人生重启的所有本钱了。他此前人生的二分之一都在铁窗里度过。等他出狱后,他的老家吉林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里,土路变成了水泥路,农业机械代替了人工耕种,人手一台的电器从收音机变成了智能手机。而他拥有的是一个著名的案件,以及460万元。
出狱时,他没见过手机,没见过电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易拉罐。村里的平房被一一推倒,从路东迁到了路西,建起了砖楼。只有他家的房子,孤零零地被遗弃在路的东侧,秋季淹没在一片两米多高的玉米地里。窗户不见了踪影,天花板脱落后砸入了土炕,到处挂着层层叠叠的蜘蛛网,这是他的“家”。案发前,他患有精神病的母亲就走失了,父亲也已去世。除了多年监狱生活留下的烙印,他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如同那栋过时的土坯房,在快速向前的时光里,刘忠林的生活被按下了长长的暂停键。“20多年的监狱(生涯),把我关傻了,出来啥都不认识。”他感慨。
他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宇鹏仍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服刑期满,冤案仍未平反,他跟在姐夫的身后来找律师。“我让他坐我身边,他愣了半天,战战兢兢地憋出一句,‘可以坐吗?’”
刘忠林至今仍小心翼翼,他不相信口头承诺。每次给法院打电话,他会留一份录音。等待国家赔偿款的日子,即使知道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到账,他也常常追问进展。
后来,他删除了在冤案平反过程中打过交道的大部分记者的联系方式,打算跟过去告别,“开始过正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