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再上法庭:青春换来的钱不能轻易被骗走了(2)
监狱生活教给过他一些技能。重获自由后,他分别去过内蒙古、大连、长春、深圳和北京,干过5份工作。在深圳,他找到一份安装手机充电器的工作,干了3天,公司查了他的身份证,因为“杀人犯案底”,他被辞退了。至于其他工作,最长的一份也只持续了4个月,“或多或少都和背着罪名有关系”。
其中,他最念念不忘的是在北京的公交车上当安全员。“那活儿舒服,每天跟车转悠,一个月到手4000多元,包吃包住,不累”,最重要的是,工作是他自己找来的,没人知道他的过去。
但是,为了伸冤,也为了安家,他还是辞掉了这份最喜欢的工作。
外出打工时,他多数时候吃住在公司,每月4000多元的工资基本全攒了下来。辞掉最后一份工作时,他的打工收入不知不觉已积攒了10多万元。
对钱,他一直格外敏感。
他不讲究吃穿,在商场打工时老板送的运动服,他还在穿。他基本只买便宜货,只买当下要用的东西。回忆起最“奢侈”的一次消费,他的答案是:去置办厨房用品,别人说煤气罐买一个就行,他买了两个。
事发前,他在村里务农,母亲患精神病走失,父亲病逝,家里只有他和哥哥两个人。表哥和姐夫都证实,在这个只有20多户人家的村子,他家的经济状况始终是“垫底的”,靠表哥一家救济。
他出事没多久,哥哥南下打工,移居其他城市。在监狱里,他得到的探望是最少的,也因此几乎没有额外的金钱来源。他纺纱、编汽车垫、做门窗,每个月能换来100多元,这些钱里,一半用来购买牙膏、香皂之类的生活必需品。
因此,拿到国家赔偿后,他付清了律师费和购房等开支,决定不管什么投资、理财,“要冒险的”绝不考虑。他没有抽烟喝酒的嗜好,不沾赌钱打牌的习惯,游戏也不怎么玩,“花钱的都不干”。
姐夫、表哥都说,刘忠林没啥爱好,最大的热情是“成家”——姐夫王贵贞记得,在无罪宣判的法庭里,他就曾提出这个想法。
“有小孩,就有个奔头,不是说我自己往前奔,孩子就推着你往前走。”说起这件事,刘忠林压低了声音。
有时候,眼前晃过小孩的身影,他的眼神会定住几秒。他和小自己22岁的妻子,聊得最多的是对未来的畅想。他承认,刚结婚那段日子,自己偷偷想过未来孩子的名字。不过,“现在说那都没用了。”
遇上现任妻子,刘忠林恋爱了。在他眼里,对方挺实在,“说到的都能做到,没撒过谎”。他兴奋地给不少人看过自己的结婚证,甚至觉得,自己就要“有后了”。
他们认识4个月就结婚了。他不觉得这个决定太着急。“我这个岁数了就想好好过日子,没啥要求,看着行就行,还等什么呢?”
妻子生于他入狱的1990年,是二婚,有一个孩子。两人办了酒席。酒席上的一些亲戚暗暗担心,两人岁数相差太大,不一定过得来。
很长一段日子里,为刘忠林申请国家赔偿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屈振红成了他最信任的人。他常常半夜发微信给屈振红,“国家赔偿怎么还不下来?”“指纹门锁该怎么装?”
屈振红见过他妻子,在她看来,两人无论年龄还是消费观念都不太相近,她记得自己也曾直接或间接地跟刘忠林提过。不过,他坚持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