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警事件一再上演 专家建议提高违法成本(3)
记者:有舆论担心,长此以往,如果没有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报假警这种行为恐将透支社会良知并造成社会信任危机。例如,5月16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小口子边防派出所就接到一起警情,两名男子自称在某项目工地门口被“抢劫”。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赵某身上虽然有血迹,但是却没有任何外伤。民警遂将赵某和邓某某带回继续调查,发现他们是谎报案情,目的其实是为了讨要工钱。最终两人被黄岛警方予以行政拘留。因此,从长远来看,我们亟需从制度上、法律上对报假警现象作出相应规范。
黄晓亮:报假警不仅是虚构信息的情形,而且也是妨害公务的活动。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形,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可以考虑纳入征信系统,对其个人的相关生产生活予以必要的限制。
王永明:治理报假警现象,需要多管齐下。第一,应该强调110的执法职能。110原本就是为方便老百姓报案才设立的,不是让老百姓有事儿没事儿打着玩的,其他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完善各自的服务平台。
第二,应该加大对报假警者的处罚。在许多案例中,报假警的违法成本很低,如果不构成严重后果,甚至都不构成行政处罚案件。通过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适当提高报假警者的违法成本,一旦报假警者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必须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三,可以在法律规范上完善110工作规范,明确公安机关受案标准,设立研判制度,就是什么样的报警构成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进行介入侦查等等。
制图/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