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家庭寄养评估标准 要求家庭和睦邻里融洽(2)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27 1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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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还规定,家庭寄养前,应当充分征求8周岁以上、具有正常认知寄养儿童意见,就是要征求儿童意见、尊重儿童权益。为对儿童与家庭的融合情况进行评 估,标准还设立了寄养融合期,寄养融合期一般不低于60日、不超过90日。融合期结束后,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建立正式寄养关系。

  第三方面,关于评估流程。《标准》规定,儿童福利机构优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进行评估,使家庭寄养评估工作更具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让评估的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

  《标准》规定,评估应设立专门的、不少于3人的评估小组,由组长和组员构成(应为奇数),实行组长负责制。评估小组组长应具有3年以上儿童福利相关工作经验,评估小组成员应具有1年以上儿童福利相关工作经验。

  《标准》还规定,建立家庭寄养档案管理制度要加强,儿童个人成长档案要永久保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