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大法官:电商二选一有违公平竞争 需通过裁判予以规范
5月25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主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十八期“案例大讲坛”在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腾主持讲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并致辞。本次讲坛的主题为“规范网络治理环境,助力新经济健康发展”。
▲胡云腾大法官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某些电商主体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市场优势力量,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的案例,此类行为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理念,需要通过裁判予以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胡云腾指出,互联网新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和重要板块。为了保障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为互联网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互联网的优势在于不断创新,因此,相对于法律的滞后性,必须充分发挥网络空间的自治管理,发挥网络空间规范作为软法对社会管理和法律规制的必要补充。希望通过互联网平台治理和竞争中相关案例的研讨,为人民法院审理涉互联网案件提供审判参考的同时,也为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从业者经营行为,保障和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表示,互联网技术背景下新经济新业态产业的典型司法案例,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支付等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催生的业态新产物,对这些新类型热点案件的分析,不仅要从法律层面研讨,也要关注案件纠纷背后的技术因素和经济态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在致辞中指出,“案例大讲坛”系列研讨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讨,挖掘案例价值,提炼裁判规则,引导业界和社会公众树立信仰法治、尊重法治的良好氛围,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刘晓云表示,互联网技术背景下新经济新业态产业的典型司法案例,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支付等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催生的业态新产物,对这些新类型热点案件的分析,不仅要从法律层面研讨,也要关注案件纠纷背后的技术因素和经济态势。
刘晓云也提出了解决互联网经济催生的新型业态纠纷法律问题的两个思路,一方面可以思考新的立法以期提供增量制度供给,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思考既有的法律能否为解决新问题提供可行的途径,也就是思考利用存量制度供给解决新的纠纷。
▲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上海市三级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关同志,研讨案件的承办法官,相关专家学者,互联网企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参加了本期大讲坛研讨活动。
“案例大讲坛”不仅专注研讨案例价值、法治价值,也注重对案例的传播,刘晓云表示,让人民群众和相关业界知道这些案例,才能让个案的裁判结果逐渐累积为普遍的行为准则,规范、指引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精神,推动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我国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