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清远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本报讯 记者雷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省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3条,立案查处93件94人,采取留置措施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
据介绍,清远市纪委监委将治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内容。清远市纪委监委及时成立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通过12388举报电话、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清远廉信”公众留言平台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