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权力不被黑恶势力围猎
制度保障权力不被黑恶势力围猎
2018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集中通报135起保护伞典型案例
●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总计集中发布了135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有78起,其中“警伞”数量居首,达68起
● 黑恶势力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围猎”手段多样令人防不胜防,容易让一些掌握权力的党员干部陷入其中。此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仍然存在漏洞,滥用权力的空间仍然存在
● 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完善执法办案制度,从制度上压缩可能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空间;建立黑恶势力保护伞“零容忍”制度;建立全方位、多路径的监督监察制度,让“保护伞”处于全面监督之下
□ 本报记者 陈磊
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卢跃林,近日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公开通报,信息出现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中。
《法制日报》记者逐条梳理信息发现,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要闻栏目总计集中发布了135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35起“保护伞”典型案例中,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有78起。其中“警伞”数量居首,达68起。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保护伞”典型案例,一方面说明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之后的重点任务;另一方面也说明黑恶势力“围猎”党员干部,特别是警务人员问题,亟需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占比三成是“官伞”
权力助黑危害大
5月29日,山东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5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卢跃林正是其中一起。
通报称,2018年2月,滨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以博兴县城东街道相公堂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江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查,王江然操纵换届选举,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殴打他人、打砸车辆、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工程项目,牟取非法利益;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活动30多起,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卢跃林在担任博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多次接受王江然请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提供帮助。
其中,2010年8月,卢跃林违规安排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从轻处理建议函,干预检察机关对王江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审查起诉。
2011年11月,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卢跃林个人决定批准王江然占用博兴经济开发区111.5亩土地建设物流公司,违规减免土地款51.5万元。
2016年8月,卢跃林通过协调与王江然有纠纷的公司负责人,在王江然未履行偿还义务情况下,违规屏蔽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根据通报,卢跃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样的通报信息并非孤例。
《法制日报》记者逐条统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信息发现,自2018年1月以来,要闻栏目总计通报了180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135起是“保护伞”典型案例。
在135起“保护伞”典型案例中,包括省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及政府部门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43起,占比为31.8%;村(社区)“两委”成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1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