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常委会推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2)
对于督查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魏钢介绍说,从当前的实际办理效果来看,完全办结、期限内办结的建议数量较往年有明显提升,说明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另一方面,代表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显著提高,这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督办是分不开的。
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并于2018年11月30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规则》明确,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答复代表。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承办单位应当重点研究,不能在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的,经交办机关同意,并向代表说明情况后,可以延长办结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加伦·哈巴贝介绍,1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他向大会提交了建议。在此后三个月办理答复期限内,他分别接到了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财政厅的办理答复。
“答复内容包括建议中哪些可以办理、怎样办理、哪些暂时不能办理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等。”加伦·哈巴贝说,在督查中,他看到各承办单位都明确了办理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将办理工作细化到各个处室,一环紧扣一环,促使代表建议得到高质高效办理。
一件件代表建议背后是人大代表心系民生实事、情系百姓关切的倾心投入。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以回头看、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让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