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废止涉嫖赌法规,绝非放开“黄赌”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6-04 0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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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废止涉嫖赌法规,绝非放开“黄赌”

  一种说法

  废止地方性旧法与黄、赌解禁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联。

  6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因这其中包括涉嫖赌等地方法规,多家媒体以“海南省废止14件地方性法规:包括禁止赌博、嫖娼、彩票罚款等规定”等诱导性标题在网上转发,引来不少猜测。

  在各种臆断和调侃之后,这宗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对集中废止地方性法规的事件,居然冲上了各种热搜,成为舆情事件。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也连夜通过媒体辟谣,称“海南自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一直旗帜鲜明地禁止黄赌毒”。

  废止旧法不等于解禁,这本该是常识。海南人大常委会这次废止的14件地方性法规,均为实施已久的旧法,如《海南省禁止赌博规定》、《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规定》都是1988年11月5日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30多年过去,不说社会发展、执法环境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这两个“规定”的直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在2006年被全国人大废止。里面涉及的主要惩罚措施劳动教养,也在2013年被废止。实践中,这两个“规定”已无可操作性。多地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纷纷对类似“规定”予以废止。

  另一方面,废止了《海南省禁止赌博规定》和《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规定》等,也并不意味着赌博和卖淫嫖娼就无法可依,更不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赌博和卖淫嫖娼在海南就合法化了或不再处罚了。

  法治恢复重建40年来,我国的法律环境基本完成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对赌博和卖淫嫖娼等,在刑事责任上有《刑法》规范,在行政责任上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约束。我国是个法制统一的成文法国家,除非有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别授权,否则海南就得一样要执行国家法。

  所以说,废止地方性旧法与黄、赌解禁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联。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废止十四件陈旧的地方性法规,以使相关规范与现行国家立法保持一致,实是地方人大再正常不过的例行“立改废”工作。

  而其他省级人大常委会类似废止旧法,为何就没有像海南一样上热搜?另一个背景在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全域自由贸易区”的定位,让部分人赋予了其“前卫”色彩,以至于很多人对其“开放”有所误解。

  的确,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海南成了某些业态的先试先行区——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提出:鼓励发展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项目,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等内容。

  同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也是“鼓励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航空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户外运动等项目发展”。

  虽说鼓励“赛马运动”、探索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与博彩业相关联,但要说放开“黄赌”,那也完全是不着边际的故意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