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坚持和弘扬正确义利观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6-08 1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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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义利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根据世界发展大势、针对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而提出的外交伦理原则。它以特定的思想内涵规定“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取向,也必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更加充分展现其美好的价值追求,提升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引领力。

  一、正确义利观确定“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 “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 “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亦即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共同发展结合起来,把实现中国利益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统一起来,在“互利共赢”中发展同其他国家间关系。正确义利观以特定的理论内涵,确立了“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取向。

  第一,正确义利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理想追求。虽然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长期并存的条件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处理国家间关系必须从实际出发,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对崇高理想的追求,赋予中国共产党“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和“中国要为人类做出较大贡献”的自觉,这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鲜明的价值底色。

  第二,正确义利观弘扬新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十分珍视中华民族经过艰苦奋斗得来的独立自主,在外交中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舞台上积极发挥社会主义大国的作用。这包括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援助,尤其是对亚非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走在世界前列;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反对霸权主义的正义斗争,反对侵略战争,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债务,参与国际维和行动,推动以政治方式解决国际纷争,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等等,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力量。在70年的外交历程中,中国不接受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逻辑,不寻求霸权地位和欺侮他国,永远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共同争取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尽力支持援助更加贫困的国家,但不附加政治条件,不将自己的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处理国际问题顾全大局、谋长远、守道义,以和为贵。由此形成了独立自主、天下为公、公平正义、互利共赢、服务发展、外交为民等优良传统。正是“以义为先”,中国也“因义得利”。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得到了一批亚非国家的大力支持;中国与亚非拉国家在20世纪50-70年代结下的友谊,为80年代开启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环境。

  第三,正确义利观汲取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多样的义利思想。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义利概念、义利关系和义利取向等各抒己见,提出了纷繁复杂的观点。儒家主张“义以为上、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墨子合义和利为一,主张“义以生利”、义利统一;法家主张“重利轻义”“以法制利”;道家追求“义利两忘”。西汉之后,儒家的义利观成为主流,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取利有道等得到倡导。儒家义利观有着眼于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但并非简单扬“义”抑“利”。在绝不容忍私利至上、不违背以道德为最高价值的前提下,也有尚义而不排斥利、兼重义利之说,如荀子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董仲舒的“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王夫之的“出利入害,人用不生”,颜元的“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等等,将义利辩证统一起来。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种义利观涵养了中华民族深厚绵长的崇德尚义传统,成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一以贯之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所包含的“天下大同”“协和万邦”“君子喻于义”“君子义以为质”“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德不孤,必有邻”“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等思想观念,以鲜明的民族特色,即责任重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体、和谐高于冲突等等,构成了中华文明独特价值体系的重要方面,是认识、解决现实义利矛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价值取向的文化根基。

  二、“一带一路”建设彰显正确义利观的美好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