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坚持和弘扬正确义利观(3)
“一带一路”建设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共商”就是集思广益,好事大家商量着办,使“一带一路”建设兼顾双方利益和关切,体现双方智慧和创意。 “共建”就是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设门槛、不搞强制义务,国家不论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可以参与其中。“共享”就是实现互利共赢,让实际的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参与国及其人民。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说明“一带一路”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不是一枝独秀的小利,是沿线国家的共同繁荣;它超越了“非义即利”的简单对立和“我者”“他者”的简单划分,在尊重参与国的权利和利益中突出合作共赢的要求;它强调平等基础上的利益交汇,强调共同参与中的利益分享,传达了弘义融利的指向。同时这一原则还表明中国虽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决不走殖民者的掠夺老路,决不效仿资本家的唯利是图作法,也不会像有的国家只是为实现自己的一己私利。正因为如此,“一带一路”的参与国不断增加,一个赞同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和共赢的“朋友圈”不断扩大。
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提升正确义利观的引领力
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扩张,国际关系、国际秩序遵循的是“资本为王”的逻辑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资本最大限度逐利的“天性”驱使下,无论是西方国家的殖民主义扩张,还是西方大国主导的进程,都造成世界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两极分化不断加深;少数西方大国为维护、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利益,还采用政治干涉、经济制裁、外交孤立、军事威胁和文化、意识形态上的心理战等等手段,排除其所认为的“利益威胁”,造成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紧张、战乱。少数西方大国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将自身利益算计凌驾于国际公正大义、人类共同大利之上,却善于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要求包装为“普世主义”“国际道义”的幌子,并利用其控制的国际话语权大肆招摇,粉饰口惠而实不至的“支持”、附加各种条件的“援助”,为操控、掠夺、侵略别国的行为辩护,表现出极大的虚伪性。
正确义利观从人类已经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出发,强调人类整体利益和互利共赢的重要性,又保持对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的真实关切;既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注重国家之间的平等,又主张给予特定的贫穷国家一定的单方面优惠和照顾;既强调义利辩证统一,寻求国际正义的建构与维护、国际道义的倡导与追求,也着眼于大国的国际义务;倡导经济发展中的广泛合作、互利共赢,却不会附加政治条件,将中国的意愿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由此正确义利观将功利和道义有机地结合起来,超越了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和无视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的世界主义,能够为建构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提供道德基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价值引领。
“一带一路”建设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大合作。支撑这一合作可持续推进,不仅需要利益共享,而且还需要价值共识。从“一带一路”建设五年多的情况来看,由于政治制度、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加上少数国家的挑拨、抹黑,一些相关国家对中国存在认知赤字、误读误判等问题,往往成为阻碍一些合作项目推进的主要因素。这些问题从根本上看是价值共识的缺失。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中,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是核心内容,通过“五通”来塑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互容。尤其是民心相通,重在打造最基础、最坚实、最持久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文基础,是“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的必要条件。所以,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共同推进,注重在人文领域精耕细作,尊重各国人民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加强同沿线国家人民的友好往来,为“一带一路”建设打下广泛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