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被执行人若隐匿财产,坚决采取搜查措施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明确未来5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目标。《纲要》强调,加大财产调查力度,对被执行人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者有隐匿财产、财产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为的,坚决采取搜查措施。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纲要》指出,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权威性及公信力。加大财产调查力度。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加大对不报告、报告不实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制度威慑力。对被执行人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者有隐匿财产、财产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为的,坚决采取搜查措施。在信息系统未覆盖领域采用传统调查措施,加强对被执行人所在社区、营业场所的调查力度。探索建立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等制度,加快推进委托审计调查、公证取证、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丰富调查手段,拓宽财产发现渠道。
同时,《纲要》提出,严厉惩戒拒执违法行为。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联合公安机关尽快建立限制出境网络化操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出台指导性意见,解决司法拘留“送拘难”、拒执罪“立案难”等突出问题,建立依法高效办理拒执案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21年前完善拒执罪公诉、自诉案件相关法律制度,统一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标准。
《纲要》强调,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持之以恒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整治行动,选择重点案件,采取内外联动、上下联动等手段查明事实,依法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方式予以惩戒。加强对滥用异议权、诉权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确滥用异议权、诉权拖延、规避执行的处罚程序和标准。研究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具体形式,有针对性地完善财产追回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