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
吴远彬介绍,在优化服务方面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制定并及时发布有关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审批指南和示范文本,加强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审批、备案等事项的指导,便于申请者按照有关要求来规范办理。
“进一步优化服务和规范管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申请者更好地、更合理地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吴远彬说。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生命科学研究、医疗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国务院还将加快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和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共同构成全过程的监管链条。
司法部立法三局负责人彭高建表示,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重在规范相关科研行为,防止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中少数组织和个人实施严重悖逆社会伦理的行为或者生物恐怖主义,避免出现直接或者间接生物安全危害的问题;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面的立法,重在规范相关诊疗行为,通过加强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生物医学新技术应用行为,保证医学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管理要为发展服务,发展永远是第一要务。把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好,规范利用好,对我国的科技创新,对健康中国的建设和老百姓的健康福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徐南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