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分类分层开展警示教育 精准有效施教(2)
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是推动某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力手段。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同步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出台关于运用典型案例深化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的工作意见,开展庭审现场旁听等“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实现边治理边教育。
注重时效性,深化以案促改
为及时发挥警示教育效应,各地针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部门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立即给其他党员干部“上发条”、敲警钟。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连续查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利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金水后,立即督促社党组用好反面教材,通报剖析唐利民、刘金水违纪违法案例,在系统内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全部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使全系统党员干部融入其中,由‘局外人’变成了‘局中人’。”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三年了,这些不义之财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让我寝食难安。警示教育会后,我觉得不能再犹豫了。”不久前,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纪委监委办公楼内,前来投案的区治超办四中队副中队长肖某某交代完相关问题后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在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该区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分部门、分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后5天时间内,包括肖某某在内的29名党员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与娄星区一样,海南省文昌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市公安局原政委黄某某涉嫌充当“保护伞”问题后,及时召开全市公安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促使16名公安干警先后主动投案。
与此同时,各地还通过完善一案一警示等制度,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针对监督盲区和管理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不断深化以案促改成效,进一步强化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本报记者 李张光)